新闢道路遭批強拆 新竹市府:會持續與居民溝通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於今(14)日就新竹市府所提出的「公道三新闢道路工程都市計畫變更案」,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當地自救會特別北上抗議,批評市府不用公有地卻強拆民宅。對此新竹市府都市發展處表示,為保障拆遷戶最大權益,將繼續進行溝通說明。

自救會批評,新竹市府為了讓新闢道路是直線,所以採用必須強拆民宅的方案一,而不是拆遷數較少、但道路為彎道的方案二。對此都發處表示,公道三是定位為台1省道的替代道路,市府經過多次專業評估,在考量長遠交通安全,及方案二彎道方案易造成事故的特性,方案一直線方案仍是最佳之方案。

公道三反迫遷連線抗議 圖/公道三反迫遷連線抗議提供

▲自救會北上抗議。(圖/公道三反迫遷連線提供)

為讓拆遷戶更清楚了解方案一直線方案規劃、安置計畫及補償內容,市府已辦理多次說明會及座談會說明,並自106年1月起,逐戶辦理家戶拜訪作業達106次,已拜訪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共201人(全數共202人,佔99%)、拆遷戶共76戶(全數共76戶,佔100%),經初步統計,目前多數拆遷戶表達已了解相關安置計畫,僅尚有6戶仍表達反對立場,市府為保障拆遷戶最大權益,仍將繼續進行溝通說明。

都發處表示,此案自民國85年4月至今已20餘年,其新闢道路工程是廣大新竹市民及市議會長久以來所期待,此案完全是基於公共利益。為建構完整的環市快速道路系統,市府積極推動「一環二線三網」的交通建設計畫,希冀連通新竹外環道路系統(一環)之兩處斷點,其中公道三自竹光路至景觀大道路段工程,是打通一環重要關鍵。

此外,市府為完整保障拆遷戶權益已研擬妥善安置計畫,經多次與縣府協商,已於104年9月完成專案讓售規定修法;另為讓市有地能專案讓售予拆遷戶,市府亦於105年6月獲市議會支持並完成修法。俟都市計畫通過後,未來符合安置資格的拆遷戶除可選擇領錢(市價)補償外,亦可選擇領地(素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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