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老闆判賠5大理由 醫師酸:所有醫療糾紛都解決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媽媽嘴」咖啡店前女店長謝依涵犯下八里雙屍命案,最高法院判處老闆呂炳宏與2名股東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368萬元,爭議判決引發社會討論,昨天最高法院發出新聞稿說明雇主與賠償案的關聯,仍難讓呂炳宏及社會大眾信服,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醫師就在臉書上酸,「所有醫療糾紛的煩惱全都解決了。」

最高法院22日發布新聞稿提出5點說明表示,媽媽嘴雖有員工教育手冊,卻無載明顧客消費及場所安全的注意事項,當晚7時30分左右,店員發現死者陳進福神情昏沉,臉色難看,卻未予提供協助,也未通報在辦公室的呂炳宏。晚間8時30分,員工又看到陳進福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錯失2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的機會。

呂炳宏:夢見被1千萬追到跳樓曾想過自殺。(圖/蘇怡璇攝)

▲「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圖/記者蘇怡璇攝影)

最高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對於顧客在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未建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也未針對員工建立監督機制,此外謝依涵上班原穿短裙搭配內搭褲,呂炳宏看到她更換運動長褲,卻未注意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的行為,顯見咖啡店無管理監督機制,因此無法免除呂等人所應負之僱用人責任。

對此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在臉書表示,若將5點說明對比醫療糾紛,也有5點共同點。他酸,有了這個判決,未來任何醫療糾紛,要不然是勝訴,就算敗訴,老闆也要連帶賠償,這麼一來,所有醫療糾紛的煩惱全都解決了,醫師們從此不再煩惱醫療糾紛了。

王明鉅提出5點醫療糾紛論點如下:

1.醫療糾紛,幾乎每一件全是醫院員工的職務範圍。這一點絕無爭議。
2.會發生醫療糾紛,常常都有「沒有適時處理病人身體狀況」,不然就不會有糾紛了。在醫院裏尤其是愈大的醫院,病人生命徵象不穩,通常也沒人會去通報醫院老闆。而在主治醫師之上常常也沒有什麼監督機制了。很多醫院也沒有員工手冊,更別提裏面寫這些東西了。
3.醫療人員在工作中換衣服的多了。外科醫師一天可能換個5件、8件手術服的也有。
4.所有的醫師都是醫院老闆的受僱人,醫療行為都是執行職務。所以要要判醫院老闆賠錢這樣才可以保護第三人。
5.判決醫院老闆應負僱用人賠償責任,…是因為醫師出了事,是他們對醫師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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