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十個月兩起!行員挪用客戶存款 土銀遭重罰300萬

又有銀行遭金管會懲處。金管會今天(6日)表示,土銀日前發生行員挪用客戶存款新台幣80萬元,為時隔不到10個月的第2起,顯然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因此「加重處分」,對土銀處以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土銀樹林分行今年2月遭客戶檢舉,其辦理繼承時發現,其存款出現短缺80萬元。經金管會金檢後發現,2014年3月至4月間,該行行員私自將客戶存戶印鑑預先加蓋在空白取款憑條、及空白定期存款解約申請書「預留使用」,分2次解約客戶2筆定存共80餘萬元。

王立群指出,土銀樹林分行並未就存摺空白磁條的保管與使用、臨櫃變更行頁數交易建立妥適內控制度,也未就櫃員交易訂定檢核交易功能及監控查詢機制,存匯主管也未能詳實覆核,代表土銀有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缺失。

此外,銀行局官員表示,這次會對土銀加重處分,主因是土銀在2013年已有行員挪用客戶存款790萬元,當時已開罰200萬元,但時隔不到10個月,即發生第2起類似事件,代表該行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也沒有落實內控,已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並構成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金管會因此決議處以300萬元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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