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有串證之虞 永豐銀行副總陳佳興遭羈押禁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案,除了日前收押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之妻子廖怡慇等3人,前(14)日北檢也指揮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約談永豐銀行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並在昨天向法院聲押陳,台北地院今天認為,陳佳興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永豐金爆弊案。(圖/翻攝自Google Map)

檢調發現,陳佳興負責處理永豐金租賃掌控位於香港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涉嫌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檢調指出,陳佳興當時受何壽川指示,明知J&R是未實際營業,也無財報的紙上公司,仍違反永豐金貸款規定,配合何壽川違法貸款,提供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集團旗下J&R及巨晶公司約53億元。

昨天檢方在訊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重罪,恐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佳興 。台北地院今天認為,陳佳興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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