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臉友指定703號房喝酒 他裸身被控妨害性自主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李姓男子2年前在臉書認識1名女臉友,她稱與男友吵架,邀李男上賓館喝酒聊天,待李男洗澡後赤裸躺在床上,對方男友糾眾踹門闖入興師問罪,還被要求拿出2萬元處理。李男懷疑遭人陷害,報案處理,但女網友卻稱遭上下其手,檢方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台南地院認為,女網友不但指定房號,與男友等人供詞前後不一,諸多疑點有違常理,判李男無罪,可上訴。

《聯合報》報導,法院調查,李男與女網友帶啤酒進入賓館後,女方主動向櫃檯詢問,提議「703號房不錯,因為我之前住過!」;但翁姓男友卻說,從女友臉書發現2人對話內容談到703號房,與2名友人到賓館踹門進去,發現女友、李男在床上,對方沒穿衣服,女友衣服被掀開一半,但法院勘驗影片,發現翁男「碰」一聲後進入,李男全身赤裸,後穿上內褲與翁男談判,女友則戴口罩,低頭,衣著完整,無凌亂之處等情節。台南地院認為,女方指定房號且與男友等人供詞前後不一,諸多疑點有違常理,判李男無罪,可上訴。

德國Oktoberfest慕尼黑啤酒節/業者提供

▲喝啤酒聊天示意圖。(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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