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強迫交錢上第八節 北部2高中課輔回條「只能同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據教育部規定,高中課後輔導應為學生自由參加、不得強迫,若須辦理應取得家長同意書。但有讀者向《三立新聞網》投訴,西松高中、基隆女中2校的課輔意願表,竟僅有「參加」或「同意」的選項,等於變相強迫學生參加第八節,且課程皆有收費。另外,北市麗山高中學生也指出,校方課後輔導安排在一至七節,也幾乎是逼迫所有同學參加,沒有意願上第八節的同學礙於不想進度落後,也只能交錢上課。

北市教育局《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實施要點》中針對課業輔導、補救教學規定「以學生自由參加為原則,不得強迫,且不得教授新課程 」,但台北市西松高中的課後輔導通知單,卻完全沒有「不參加」的選項,此舉讓學生、家長沒有退路,恐已違法。爆料學生表示,若不繳交回條,導師會千方百計地說服學生參加,而該校4日發放,目前學生仍與導師周旋,試圖拒絕。

▲學生表示,通知單沒有「不參加」的選項,導師也會半逼迫。(圖/讀者提供)

同樣情形也發生在基隆女中,基隆市政府教育局亦規定不得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但回條僅有一句「本人同意___年___班___號學生______參加課業輔導」,可謂以調查之名行逼迫之實。其實,這類情形已不是第一次發生,過去就曾爆出新北市樹林高中課輔意願調查表「偷吃步」,讓學生、家長滿腹委屈。

▲圖/讀者提供

除了單一選項,也有學生表示臺北市麗山高中課輔疑慮:「排入每週一至週五第8節課,為考慮學生學習成效及教師授課時數負擔,必要時與1-7節混排。」學生指出,若將第八節課混排,輔導課就等於是上正規課程,沒有意願參與課輔的同學也會被迫參加。而教育部、北市教育局皆規定,各項學習輔導均不得教授新課程,且如有特殊情形須於第一節至第七節實施,要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專案報給教育局核准。

▲麗山高中課後輔導以「混排」方式,讓學生感到困擾。(圖/讀者提供)

雖然課程收費並不違法,但變相強迫同學上課,也等於是逼家長交錢,這樣的行為不僅讓學生不滿,也恐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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