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襪套頭持刀搶郵局 老流鶯改恐嚇取財罪起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1名57歲的鄭姓婦人,因積欠地下錢莊及房租逾7萬元,上月底她竟頭套絲襪、戴遮陽帽,持水果刀至新店郵局行搶,還挾持1名寄信的女客人,王姓行員佯裝配合裝錢,再利用交款時趁機奪刀,鄭婦轉身拔腿狂奔,卻遭民眾伸腳絆倒,警員趕抵現場後將其逮捕,台北地檢署今(19)日依恐嚇取財罪起訴鄭婦。

▲鄭姓婦人頭套絲襪,持水果刀至新店郵局行搶。(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鄭婦與外甥女相依為命,生活十分困苦,為了繳交房租,她偶爾會下海賣淫賺皮肉錢,上月底鄭婦因積欠2個月房租34000元,遭房東厲言告誡:「再不繳錢就搬走!」加上先前向地下錢莊借的4萬元,鄭婦面臨走投無路的窘境,遂決定持水果刀搶郵局。

▲鄭姓婦人持水果刀至新店郵局行搶。(圖/資料照)

上月30日上午11時許,鄭婦頭戴遮陽帽、臉套黑色絲襪,先從租屋處步行至安民街,再拿著水果刀衝進郵局,並高喊:「我要搶劫!」,她隨即挾持1名女客人當人質,然後丟出1只購物袋至櫃台,王姓行員表示:「冷靜點,有話好好說!」,鄭婦則回:「明天再不交房租,我就要被趕出去了!」

▲鄭姓婦人最後被逮。(圖/資料照)

宋姓經理假意配合鄭婦,將17多萬元裝進購物袋內,王員則趁隙搶下水果刀,鄭婦頓時大驚失色,轉身狂奔跑出郵局,王員尾隨追出大喊:「搶劫!」,一旁買麵民眾便伸腳絆倒鄭婦,警方到場後發現,鄭婦左臂被刀割傷,左小指也因跌倒骨折,先將她送醫治療,再帶回派所偵辦,訊後依強盜未遂罪送辦。

鄭婦應訊時坦承犯行,值日檢察官訊後依涉犯強盜未遂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鄭婦獲准;而後承辦檢察官考量,當時鄭婦挾持的是女性人質,行搶對象則是郵局,與強盜未遂罪構成要件不符,今改以恐嚇取財罪,起訴目前在押的鄭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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