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權展限20年 監察院糾正經部、花縣府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坐在權利上睡覺!」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監察委員林雅鋒今(12)召開記者會,針對亞洲水泥公司礦業權展限一案,先是痛批經濟部輕忽礦區內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及富世遺址等環境現況,應查而未查;再質疑花蓮縣政府就亞泥申請續租礦業用地政策反覆,任令亞泥持續採礦收益卻遲未收取租金長達6年,行政皆有違失,提案糾正,並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林雅鋒

▲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左)和監委林雅鋒(右)糾正經部和花縣府。(圖/李英婷攝影)

林雅鋒指出,《礦業法》第27條陳列部份地域申請設定礦業權者不予核准,經濟部於2016年11月間受理亞泥申請礦業權展延案,同年12月函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獲知亞泥礦區範圍有3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通過,卻未要求亞泥調查與評估礦區範圍、亦未充分探討該地區繼續採礦20年,是形否有土石流或山崩等災害之虞,還忽略開採後廣大裸露面積影響環境景觀等妨害公益情,顯未依法行政,直指核准展限的前部長李世光有違失之處,籲請檢方深入調查,若有違處,不排除糾舉。

林雅鋒還說,亞泥承租花蓮秀林鄉等多處原住民保有地,陸續於2010年3月底前到期,因核准採礦其限至今年11月22日,因此亞泥向縣政府申請續租,但縣長傅崑萁在當年度提出不允許新礦區申請及舊礦區展延等「八大政策」,未落實政策而駁回亞泥申請,直到今年3月底始再准續租,過程中縣府不允出租而損失逾6年為數可觀之租金及所生孳息,卻又未積極依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返還土地,漠視亞泥繼續使用土地,威脅著山腳下世居原住民部落之生命安全,形同「坐在權利上睡覺」,雖經審計部指正,但縣府仍置之不理,顯未依法行政,有所怠失。

監察委員林雅鋒批亞泥

▲監委林雅鋒批水泥業開挖讓一座山消息了。(圖/李英婷翻拍)

林雅鋒表示,該礦區100%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重疊,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但因政務委員張景森及林萬億曾在2016年11月7日共同主持會議裁示,踐行該規定之時點應於新礦業權設定階段或既有礦業權之新礦業用地核定階段,「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需踐行」,加上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也裁示相關部會依循,因此使得亞泥展限一案無須取得原民同意或參與。孫大川也痛批,本來很期待張景森與林萬億站在《原基法》的高度來看,但後來發現二人還是依據過去的法條辦理,無視原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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