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指侵精障女…拿120萬和解 法院判緩刑5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53歲邱姓運將在路上見到患有精神疾病的30歲女子,竟將她拉上車載到偏僻處指姦,女子母親報警後,邱男才遭警方逮捕。基隆地院審理時,邱男和女子家屬以120萬達成和解,法官因此判他5年緩刑。

(示意圖) 性侵 狼爪 

▲精障女遭運將指侵。(示意圖,非當事人)

檢警調查指出,女子有精神障礙,平日和母同住,經常在街上亂晃。去年12月,邱男在街上見到女子後,便將她載到偏僻處,要她替他口交,之後又以手指性侵。女子返家後,母親見其羽絨背心沾血,仔細檢查,發現下體也有流血,懷疑女兒遭人性侵,便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揪出犯案的邱男。

邱男表示,自己是女子的男友,過去女子也幫他口交過。去年12月是再度巧遇,才會載她到偏僻處發生行為。法院認定,邱男雖稱和女子為交往關係,但因無法證明和女子為合意性交,認定他觸犯乘機性交罪,但因邱男拿出120萬元和女子母親和解,也獲得原諒,因此判他5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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