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就業歧視 學者:增列星座血型生肖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就業服務法第5條明文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者或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予以歧視。有學者建議勞動部應檢討現行「16個禁止歧視類型」,例如將階級、語言、黨派取消,將新興的歧視類型如星座、血型、生肖等,納入未來修法方向。

避免就業歧視 學者:增列星座血型生肖

新北市勞工局與政大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18日聯合舉辦「就業平等專題論壇」,邀請多位重量級勞動法專家與會,聚焦「性騷擾之行為人與雇主責任暨微型企業的特殊問題」、「就業歧視類型之檢討與新興發展」、「育嬰留停申請復職之拒絕與契約終止」及「非特定性別不能履行之工作」4篇論文並深入研討。由於近年職場爭議類型推陳出新,參與學員發言相當踴躍,其中「性騷擾雇主責任」及「就 業歧視類型」,更是討論焦點。

在「性騷擾雇主防治責任」專題報告中,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徐婉寧以實務上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後的常見作為,透過法院不同判例的見解,帶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精神,並討論民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雇主連帶賠償責任的差異。徐婉寧也建議,有關微型企業的雇主責任,當僅有勞工一人受僱,雇主無法在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將其調職,如何落實保護義務,確實有再思考的必要。

避免就業歧視 學者:增列星座血型生肖

另外探討現行16種就業歧視態樣是否合乎現況,中研院歐美所教授焦興鎧介紹了國外就業歧視禁止規定的發展淵源,以及新型態的歧視類型,他提醒「基因」也能成為雇主僱用勞工的考量因素。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也在與談過程發表看法,林佳和認為可以縮減現行「階級」、「語言」及「黨派」等態樣,而將新興的歧視類型「血型」、「星座」及「生肖」等納入修法研議,才更彰顯時代意義。

避免就業歧視 學者:增列星座血型生肖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