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何在?少女遭性侵 法官竟要她在被告前報個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性侵,開庭時竟要報個資給被告聽?高院刑事庭郭姓審判長去年審理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時,透過雙向電視系統向位在隔離室的被害少女進行人別訊問,過程中向她詢問個資,沒想到內容竟透過麥克風,讓人在法庭內的被告也聽到了。

高院刑專一庭含冤14年特赦蘇炳坤案再審,院長認為具有法治教育意義,破例開放媒體拍攝法庭。(記者邱榮吉/攝影)

▲法官竟要少女在被告面前報個資。(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據《蘋果日報》報導,郭姓審判長去年在審理未成年少女性侵案時,透過雙向電視向人在隔離室的少女進行人別訊問,要她透過麥克風回答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地址等個資。陪同少女出庭的社工當下覺得不妥,希望能透過法警或庭務員到隔離室進行確認,沒想到卻遭拒,以致少女的個資在麥克風的擴音下,整個法庭聽得一清二楚,就連被告也聽到了。

對此,民間司改會要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郭姓法官進行評鑑。法評會認為,郭姓法官雖已違反「台灣高等法院傳訊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及應保密身分之證人作業流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保護被害人隱私的相關規定,但因被告和少女為情侶關係,且雙方家人在談和解時早有接觸,被告早已清楚少女個資。法評會指出,法官固然有所疏失,卻未損害少女權益或導致她遭受危害,認定違規情節不算重大,因此評鑑案不成立,僅要求郭姓法官別再發生類似情形。

這起事件讓許多網友直呼誇張,「這不叫包庇,什麼叫包庇呀」、「真的是恐龍法官耶」、「官官相衛」、「這叫尊重專業嗎」、「等到真的發生事情,就已經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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