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面試按摩女 老闆開條件:會挑逗、懂得讓男人想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養生館暗藏春色!桃園一名蔡姓男子經營養生按摩館,他要求上班的女子要穿著火辣,還要「會挑逗客人、懂得讓男人想要」,70分鐘半套收費1千元,蔡男遭警方逮捕後依妨害風化罪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按摩店上班的女子穿著火辣,還向便衣員警稱「我都是穿這麼辣上班」,按摩的過程中還多次故意磨蹭大腿內側,接著再推銷「做半套」,最後甚至直接把手伸進內褲摸生殖器,警方立刻表明身分逮人。

按摩女表示,自己並沒有受過按摩訓練、也沒有證照,當初老闆要求她上班要穿著清涼,「要會服務男客,客人才會想要」。至於觸碰員警下體,她反駁是不小心的,且也沒有推銷做半套。

按摩 圖/翻攝自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蔡男也否認犯行,還說小姐來應徵時都有簽切結書,強調店裡是做純按摩的。法官認為,按摩女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且工作時穿著暴露,店家也裝有通報警方臨檢的紅燈。再加上若是一般按摩店,為何需要簽切結書強調?認定店家收留女性做色情服務,蔡男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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