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舅舅性侵、猥褻外甥女 事後竟給100元封口不要說

記者陳啟明/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44歲男子,從3年前就常趁暑假胞妹一家人回家探親時,藉故製造與外甥女獨處的機會,並多次猥褻、性侵得逞,事後還給外甥女100元逼她說謊裝沒事,未滿14歲遭性侵的女童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去年一度割腕,經家人詢問下,才知道女兒遭到性侵,整起事件才曝光,夫妻倆憤而向警方報案。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法官判處男子8年2個月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現年44歲的男子阿明(化名)過去曾因假結婚案件被判刑5個月,直到2012年才執行完畢,不料男子出獄後沒有得到教訓,從2014年起就常趁暑假期間,胞妹與丈夫帶著孩子回宜蘭老家探親時,猥褻甚至性侵未滿14歲的外甥女小美(化名)。小美向檢警表示,舅舅第一次有不軌舉動是在自己國小畢業的暑假,當時她正要上樓拿零食,進房就看見阿明在床上坐著,正當小美拿完零食要離開時,阿明卻伸手拉著她,要小美「聽話」坐在自己身邊,並讓她玩手機,接著竟將手伸入衣服襲胸。當時還年幼的小美不知道阿明舉動是什麼意思,因此沒有反抗,回去也沒跟家人說。

食髓知味的阿明,在小美就讀國一時二度伸出狼爪,將她拉進自己的房間強壓在床上指侵得逞,正當阿明還想進一步性侵時,小美的妹妹突然衝進房間,拉開棉被發現姊姊下身赤裸,嚇得大叫「你們在做什麼」,阿明這才停手。當時小美的妹妹轉身下樓去找父母,阿明竟交代小美要說謊,只能說兩人是在床上「按摩」,接著才帶小美下樓,由於擔心破壞家人感情,也怕爸媽知道後會生氣,小美下樓後不敢告知實情,只說是「誤會」,此後阿明仍不時藉機與小美獨處,二度襲胸、強吻得逞,還一度給錢疑似想了事。

小美自此後在校成績一落千丈,個性變得孤僻,甚至出現逃學、頂撞師長等偏差行為,去年初小美更一度割腕,學校因此開案輔導,由於擔心大女兒狀況,小美父母在查看女兒手機時,發現她竟與男友談論有關性行為的話題,追問小美是否與男友發生親密關係,她才坦承遭到性侵。夫妻倆驚覺有異,找來三個女兒細細查問,才發現除了小美曾遭侵害外,二女兒也覺得舅舅曾對自己做出類似舉動,例如擁抱時會碰到胸部,讓她覺得很不舒服,小美更為此警告過小妹不要與阿明太接近。次日小美母親回到宜蘭老家找哥哥對質,但阿明對小美的指控卻全盤否認,後來又改口稱自己「喝酒時動作會比較大」、「喝酒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夫妻倆憤而報警為女兒討公道。

阿明到案後仍矢口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沒有性侵、猥褻外甥女,被小美妹妹目擊在床上時,只是在幫她按摩,若真有不小心摸到女童,也可能是因為喝醉不小心。事後檢察官委託醫院對小美進行鑑定,發現她在國小時期課業平平、人際關係也正常,從上國中開始就逐漸有行為偏差,且小美接受鑑定時態度防衛,談到性侵相關問題時總會刻意迴避,常說「想忘記」、「不想談論」等等,認定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小美一家人與阿明素無恩怨或財產糾紛,沒有誣陷的動機,且小美與母親、妹妹對事件的陳述都相符,而阿明雖一度否認犯行,但被質問時又改口,反應並非不心虛,小美也的確有創傷反應,因此認定阿明說詞只是為了卸責。雖然小美曾供稱遭性侵10餘次,但因部分證詞矛盾有瑕疵,經查後認定阿明2次對未滿14歲之女子猥褻、1次強制猥褻、1次強制性侵,且為累犯,共判處8年2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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