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遭Uber司機摸奶 男扯:我搖醒她,是她主動抓我手

記者陳啟明/台北報導

這行為不可取!台北市一名白天當清潔工晚上以駕駛Uber為副業鄭姓男子,去年11月時載一名女乘客返家,鄭男見女子喝醉睡到不省人事,趁隙鑽入後座解開女子上衣4顆扣子,大膽伸手搓揉女子胸部;女子察覺有異後驚醒,急忙喝止鄭男,並到警局報案提告。鄭男到案後否認指控,表示自己為了搖醒女子才會鑽到後座,摸胸的事情,是女子自己主動的。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鄭男罪刑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嫌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台北地院

台北地院判處鄭男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檢方調查,鄭男本業為清潔工,利用閒暇時間以Uber駕駛為副業;去年11月晚間,鄭男載一名酒醉的女乘客返家,豈料鄭見女子在後座熟睡,竟色慾薰心鑽進後座解開女子上衣鈕扣,右手臂親密繞頸摟抱、左手大膽伸入衣中搓揉胸部。

女子感受到胸口溫熱、遭人撫摸,驚醒後見到鄭男正在猥褻她,嚇得當場喝斥「你在做什麼?」鄭見淫行敗露,悻悻然坐回駕駛座繼續開車;待抵達目的地後,女子立即下車離開,並於隔日酒醒後前往派出所報案。

受害女子指出,當天晚上與友人共飲一瓶紅酒後叫了Uber返家,因不勝酒力便在後座小憩,豈料竟會遭到色司機猥褻,醒來時發現上衣鈕扣已經被解開4顆,「我當下很害怕、很想哭!」女子隔天酒醒後立即打電話告知Uber此事,鄭男隨後也遭到停職處分。

對於女子指控,鄭男坦承確實有鑽到後座,但辯稱是因為女子當時睡太熟,怎麼叫都叫不醒,因此只好近身搖醒她,豈料女子醒來後竟然想要親他,還主動抓著他的手撫摸胸部,他立即縮手告知已經到達目的地,但女子卻表示不是該處,因此他只好再回到駕駛座驅車載女子返家,嚴正否認有猥褻一事。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倘若想要叫醒女子,鄭男大可站在車外搖醒她,完全不需鑽入後座;且女子與鄭男素昧平生,實無誣告理由,因此不採信鄭男辯詞。由於法院審理期間,鄭男已與女子以9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到鄭男並無前科,因此判處8個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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