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睡一下?」 熟女色誘96歲老翁為了這個

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5歲林姓女子,去年在公園見一名96歲老翁獨自散步,手上戴一枚金戒指,竟起貪念,先色誘老翁:「要不要睡一下?」見老翁點頭上鉤,再帶他到公園地下室上廁所,趁老翁脫褲子時搶走金戒指,還因此害老翁跌倒受傷,但林女也在拉扯間掉落皮包,老翁拿著皮包向警方報案。台中地院昨依搶奪罪判林女1年6月徒刑,另依傷害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台中地院

熟女色誘老翁就是為了搶金戒子。(圖/非當事人戒子 記者陳啟明攝) 

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45歲林姓女子去年看到一名96歲康姓老翁獨自在台中公園散步,且注意到他右手戴著一枚金戒指,認為老翁年邁可欺,竟靠過去色誘:「要不要玩一下?要不要睡一睡?只要500元。」見老翁點頭同意,便表示要到附近旅社嘿咻,後因老翁想上廁所,林女見機不可失,假好心帶他到公園地下室的女用廁所,等老翁忙著解開褲子之際,一把搶走戴在老翁右手無名指的金戒指。
老翁突然被搶,回神抓扯林女,不慎摔倒在地,身上、膝蓋等多處擦傷,但林女肩上皮包背帶也被扯斷,皮包掉落地上,林女來不及撿拾,匆忙帶著戒指逃離現場,老翁趕緊拿著皮包去報案,警方循線找到林女。 
林女到案辯稱,兩人是以800元達成性交易,本說好去旅社,但是老翁卻帶她去廁所,脫下褲子後,要她幫忙摸他下體、口交,她不想要,拔腿要逃,老翁抓住她不讓她走,還扯斷皮包帶子。 
但法官認為,皮包內有林女的錢包、大樓鑰匙和感應扣,林女若遭到老翁搶走皮包,理應去報警,而不是去親戚家暫住,加上警員證稱老翁報案時右手無名指有明顯戒痕,但沒有金戒指,因此不採信林女辯詞,判她有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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