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懲處18人!最高副部長層級 三任海軍司令申誡2支

記者盧冠妃、林敬旻/台北報導

國防部2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及「獵雷艦案第3期款預算解凍書面報告呈送立法院疏失」等案,國防部編組專案調查小組實施調查後,並公布懲處人員名單。懲處名單達到副部長層級,現任軍政副部長浦澤春記過一次、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申誡兩次,而自請處分的海軍司令則以「未能掌握獵雷艦案履約進度,導致專案進度落後」被記申誡兩次。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處長莊惠安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莊惠安(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防部根據行政院於11月2日公布的慶富案專案調查報告五大缺失,要求檢討改進,並懲處違失人員報行政院。區分「招標前階段」、「招標文件規範」、「評選作業」及「履約管理」等四階段14項採購過程執行不當之處,逐項查證並檢視後,全案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名單中連三任的海軍司令均被懲處,已退役的前海軍司令陳永康、李喜明於擔任司令期間,有核定「獵雷艦」相關文件,申誡兩次;現任海軍司令黃曙光申誡兩次;現在副部長、前中將副司令浦澤春被指出在擔任副司令期間,對獵雷鑑案採購文件有審查作業責任,被記過一次;另外現任軍備局長梅家樹也被記申誡兩次。

國防部針對獵雷艦一案召開記者會說明,發言人陳中吉 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主持懲處名單公佈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懲處共計18人,包括14位現役人員、4人已經退役,懲處包括四位上將、三位中將以及兩位少將,另計七名上校、兩名中校;並以浦澤春記過兩次懲處最重。外界質疑,懲處名單中出現許多退役人士實質意義何在?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莊惠安表示「根據陸海空軍懲罰法28條,每個人在職務上有認期跟相關業務」,會以此具體辦理相關事宜,據了解退役人士將留下職涯汙點,但並不影響退休俸。

對於國防部長馮世寬自爆曾向總統蔡英文自請處分卻不在懲處名單上,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總統指示後續案子要妥慎處理,好好照顧官兵弟兄,部長擔任國防部重要職務,會以負責態度,把後續相關因應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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