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表決輸了!通過藍提《勞基法》逐條討論不限時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23)下午繼續處理《勞動基準法》程序問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程序動議」,認為修法茲事體大,希望修法過程中每一位立委之意見能充分表達,因此要求進入部分條文逐條討論時,召委不得限制立委發言、時間,亦不能只有第一輪發言。民進黨團反對,因此進行點名表決,意外地民進黨以1票之差輸了。不過,綠委認為「有誤」,要求重付表決,朝野又再一次陷入程序紛爭。

立院衛環及經濟委員會聯審勞基法,記者李英婷攝

▲藍委蔣萬安提案要求逐條審查不限時。(圖/李英婷攝)

對於藍委要求未來逐條討論不限時發言,召委林靜儀原宣讀「第一輪發言3分鐘,但可登記第二輪發言」,藍委陳宜民駁斥處理有瑕疵,召委對於立委提案只有「贊成」或「反對」,不能任意修改內容。林靜儀回嗆「我是召委啊!」引發藍委不滿,因此林靜儀宣布點名表決。

表決結果,9位藍委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投「贊成」票共10票,綠委扣掉缺席的陳明文,蘇震清,管碧玲,林淑芬,議事人員統計結果為9票,民進黨以「1票」之差輸了。林靜儀隨即與議事人員交頭接耳,偶而自語「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狀況」,疑似對表決結果有疑慮,最後宣布「通過藍委提案」,但「柯總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出重付表決」。藍委反對,認為須先提出書面報告後,才能進行重付表決,痛批分明是拖延戰術,要呼叫缺席立委返回,「根本是輸不起!」

立院衛環及經濟委員會聯審勞基法,記者李英婷攝

▲召委林靜儀宣布投票結果,並提出重付表決。(圖/李英婷攝)

藍黨團書記長林為洲則指出,根據《立院議事規則》第39條規定,出席委員對於表決結果提出異議時,經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得要求重付表決,但以一次為限。但「用投票或點名方法表決」,非有足以明顯影響表決結果之重大瑕疵者,不得要求重付表決。林還說,議事人員紀錄無誤,因為其一綠委高志鵬並未簽到,自然投票不算數,不過,柯建銘回嗆:「沒有簽到沒關係,本來就可以重付表決。」

立院衛環及經濟委員會聯審勞基法

▲不讓召委宣讀重付表決提案,藍委蜂擁向主席台搶占麥克風。(圖/李英婷攝)

眼見民進黨開始簽署重付表決之提案,召委林靜儀又準備進行裁示,國民黨立委以蔣萬安、林為洲為首,衝向主席台占據麥克風,朝野立委為捍衛各自黨團立場,推擠、怒罵,委員會亂成一團。直到柯建銘召開黨內小組會議討論後,在國民黨同意未來審查不占主席台,綠營即同意撤銷重付表決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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