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重大!惡男縱火害6命 先判死刑再賠2千萬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1名50歲的男子湯景華,去年3月23日凌晨挾怨報復縱火,一舉燒死翁家1家6口,僅有兒子翁祥智不在家逃過一劫,今年3月湯男遭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兒子也提出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再判湯男必須賠償翁家2007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湯男先前提告翁祥智涉嫌傷害,但對方後來獲判無罪,湯男因此懷恨在心,進而縱火燒死翁家6口,僅剩在軍中服役的翁祥智逃過一劫,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失火前湯男曾在現場三進三出,還刻意撥開監視器鏡頭,使其朝向天空避免拍到他,過沒多久,湯男提著2包裝滿報紙的塑膠袋,其中1袋放在翁家機車上面,10分鐘過後,湯男三度出現,拿打火機點燃報紙後逃逸。

法官認為,年僅24歲的翁祥智頓失雙親,翁母的雙親也已高齡83歲及79歲,原本應是含飴弄孫的年紀,卻得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傷痛,加上湯男犯後不斷狡辯,而且毫無悔意,犯罪手法十分兇殘,令人髮指,湯男亦未與被害家屬商談和解事宜,反而將責任推給他人,翁祥智與翁母雙親共同向湯男求償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共2007萬5千元,求償金額並無不當,判湯男必須如數賠償。

警方將湯嫌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警方訊後將湯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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