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遭撞變植物人!騎士纏訟家屬4年 仍須賠87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洪姓男子下班騎機車,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林姓路人(61歲),對方最後成為植物人,洪男因此遭林男家屬求償逾1100萬元。洪男一審判賠60萬,林家不滿提出上訴,林男卻在此時身亡,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林男之死造成林家人更重的精神傷害,二審判洪男共須賠87萬。

根據《聯合報》報導,該起車禍發生在民國102年10月,當日洪男騎車下班,約晚間7時許經過麥寮鄉一處道路,這時違規穿越馬路雙黃線的林男冒出,洪男煞車不及撞上,導致林男頭部重創,最終變成植物人。

刑事部分,洪男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洪男與林家纏訟4年,即便一、二審皆認為林男過失責任較大,但因洪男「未注意車前路況」為肇事次因,故按比例計算後,洪男仍須賠償林男妻子與2名兒子精神撫慰金。

一審判決中,洪男判賠林男妻兒共60萬,林家人不服提出上訴,未料上訴後林男過世,因此二審時林家人擴張上訴聲明,要求洪男需再賠給林妻170萬、2名兒子各85萬,合計340萬。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林男之死確實對林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但林妻應為150萬,2名兒子則各為70萬,加上林男本身違規穿越馬路,肇事責任佔7成,扣除林男生前領到的強制險賠償金,判洪男須賠林家共87萬;此外洪男自認也是受害者,車禍後骨折無法上班,也要向林家求償精神撫慰金等等,對此合議庭判林家須賠11萬,全案仍可上訴。

▲車禍現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20240426】彩券開獎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