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過馬路挨撞致死…家屬求償千萬 判賠87萬

記者廖宜德、張峻棟、陳政棟、曹勝彰/雲林、台中報導

求償千萬為什麼最後只判賠87萬?一名61歲林姓男子2013年在雲林麥寮馬路上遭洪姓騎士撞倒,林男變成植物人,在訴訟期間身亡,家屬求償1100萬元,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林男違規過馬路是肇事主因,所以輕判騎士賠償精神撫慰金87萬元,家屬不服,死者兒子甚至辭掉工作,決定要幫死去的父親還原真相。

麥寮鄉民:「我現在不能過去,這車子好多危險啦!」這條四線道大馬路口,這是雲林麥寮的主要幹道,當地居民說要過馬路就算走斑馬線,還是得觀前顧後,特別小心。麥寮鄉民:「有的都會從那邊過馬路,有的車速度很快。」

▲這條四線道是雲林麥寮的主要幹道,車多危險。

就在這個路段,2013年10月有行人在這裡跟機車碰撞,車禍官司打了4年,不過死者家屬不服,就在於「死者到底有沒有過馬路」,因為61歲的林姓男子出現在雲林麥寮一處四線道馬路上,卻遭騎機車的洪姓騎士撞上,林姓男子因此傷重變成植物人,更在訴訟期間身亡,但家屬始終無法相信死者是因為違規過馬路造成車禍意外。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林浩傑:「我們有去求證過證人,他本身不是目擊者,所以我們認為這個車禍鑑定是錯的。」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曾錦源:「滿遺憾的是因為這個鑑定可能只有做書面審查,並沒有到現場去看。」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認為車禍鑑定是錯的。

肇事的洪姓騎士刑事「傷害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死者家屬提告損害賠償求償1100多萬元,台南高分院民事庭做出判決,認為死者「違規過馬路」是主要肇因,最後判決騎士賠償87萬元給死者家屬。死者兒子林先生:「到底誰要犧牲一個爸爸去拿這個賠償金,那並不是我們要做一個獅子大開口,那你(肇事騎士)的態度是這樣子我們沒辦法接受。」

▲民事庭判定死者「違規過馬路」是主要肇因,騎士只需賠償87萬元。

死者兒子林先生:「台語說『人死留名,虎死留皮』,一個人最終就是他的名聲最重要,那爸爸躺在床上不能說話他也走了,那我身為人子我是不是要想盡辦法去還原這個事實。」肇事的洪姓騎士至截稿前婉拒採訪回應,不過死者家屬耗費4年設法找真相,到底是不是「違規過馬路」,死者兒子還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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