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利益糾葛!藏鏡人買兇7秒10槍殺大哥 槍手判刑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天道盟角頭劉芳成因捲入輔大花園夜市經營,及電宰場清洗雞籠業務等龐大利益糾紛,2013年8月間遭殺手吳俊廷尾隨,當街狂轟10槍狙殺;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從吳男7秒連轟10槍,認定蓄意殺人,今(18)日駁回上訴,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

殺手吳俊廷狙殺天道盟角頭劉芳成。(圖/資料照)

▲34歲的吳俊廷因7秒內連轟大哥10槍遭判19年定讞。(圖/資料照片)

儘管檢警認定這宗槍殺案,應是利益糾葛導致幕後藏鏡人買凶殺人,但現年34歲的吳俊廷在犯案後一肩扛起所有刑責,硬扯是因為行車糾紛所致,與輔大花園夜市利益衝突無關,而且是因為拉扯才走火誤擊劉芳成。至於幕後藏鏡人尚由檢警偵查中。

判決書指出,50歲的劉芳成與李姓同居女友因投資輔大花園夜市,及長年經手泰山家禽電宰場清洗雞籠業務,而與人有利益衝突,而遭人教唆吳俊廷殺害劉男。2013年8月7日,吳男得知劉男將去泰山參加輔大花園夜市股東會議,攜槍騎車前往附近勘察路線後,在一家釣蝦場埋伏,等到近午夜,再騎機車尾隨劉男的賓士車,之後見劉男在新莊區中山路、中環路口等紅燈,故意撞上劉男車尾保險桿,引誘劉男下車後,立即取出手槍朝劉男連開10槍後逃離現場,劉男則送醫不治。吳男逃逸後將機車、手槍拆解,與作案所穿鞋子、安全帽四處丟棄,直到同年9月20日晚,才向新莊分局自首。

歷審認為,吳男非法持有槍彈,對社會大眾的身體、生命及社會治安影響重大,且短短時間內連開10槍奪命,犯罪情節及手段非常嚴重,雖自自但未坦認犯行,亦未對死者家屬賠償,依槍砲、殺人等罪合併判刑19年、併科罰金10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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