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台詐欺犯送中國 邱太三:打擊電信詐欺應重擊首謀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灣人在肯亞涉及電信詐欺案,騙取中國人2900萬餘元人民幣,中國警方去年4月將44名台籍嫌犯全數遣返至北京,引起我國抗議;經過一年多審理,中國法院今(21)日將相關被告分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務部長邱太三下午受訪時表示,若要有效打擊電信詐欺,恐怕不是針對下層人員,而應該是要重擊首謀者。

▲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邱太三表示,就像毒品犯罪,是針對製造、販賣、運輸,對於施用的人恐怕應該給予另外處置,同樣對於電信詐欺最重要、最可惡的是那些出資金者或是首謀集團,這些集團首腦基本上都在台灣,若不讓這些下層人員回台指認這些首謀者,中國辦了這些下層人員,那台灣的首謀者隱藏在幕後,只要另外再招集一批新人,就可再次捲土重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一再強調,兩岸要有效共同打擊犯罪,不只在電信詐欺、毒品、或是其他貪汙等犯罪,必須共同合作,才能有效斷絕根源。

肯亞案嫌犯被遣送北京/新華網

▲肯亞案嫌犯被遣送北京。(圖/新華網)

法務部表示,對於中國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份子的作法,表示理解,但對方未能遵守去年在北京及珠海所達成的偵辦共識部分,則表示十分遺憾;台灣檢察機關及司法機關就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向來依法嚴予追訴,毫不寬貸,為嚴正訴追此類犯罪,有關法律機制亦已修正完備。但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除完備相關法制之外,唯有透過跨境合作偵辦,相互提供對方所需證據資料,才有可能向上溯源,查獲集團首謀及幕後共犯,並追索犯罪不法所得,返還被害人。有效的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及司法互助,也是瓦解犯罪組織,根絕此類犯罪,避免人民再受害的唯一途徑。中國無視台灣想共同打擊詐騙犯罪的請求,獨佔證據資料,逕自偵辦審理,以致台灣司法機關無法澈底制裁兩岸詐騙集團,使之坐收免受追訴之漁利,法務部感到遺憾。

法務部同時呼籲,請中國司法機關確保台籍被告等人的合法訴訟上權利,並基於人道考量,同意家屬探視,以解懸念。此外,應盡速回復並提供我方所提出偵辦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調查取證請求,讓台灣司法機關得以一舉緝獲、追訴詐騙集團首謀及共犯,以保障兩岸人民免遭犯罪集團侵害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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