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違反國安法案持搜索票搜索王炳忠家 結果檢調卻挨告了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19日清晨遭調查局偕同警方,持搜索票上門搜索、同時將人帶回約談,直到深夜才被檢方請回,引發檢調機關侵害人權、不符比例原則的爭議。新黨青年軍質疑檢調濫權搜索,今(22)日中午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所有北檢、調查局的調查人員,涉嫌妨害自由、侵入住宅、瀆職,隨後轉往台高檢聲請移轉管轄。

▲王炳忠北檢提告。(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王炳忠辯護律師陳麗玲表示,包含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搜索當天的錄影帶,此外,檢調只能扣押電磁紀錄,手機、電腦、iPad竟也被扣押,直到現在都還沒發還,另外還有調查局人員對王炳忠「鎖喉」,全是證據;且根據刑事訴訟法128條第3項規定,應由法官簽名,簽名跟用印不一樣,寫遺囑時不能只用印,更何況當時是什麼用印,從所有直播畫面中都看不到,要求送國際鑑定單位來鑑定上面是否有用印,若是屬於事後用印,問題更大。

王炳忠北檢提告(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王炳忠的律師拿出搜索票及鎖喉證據。(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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