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朋友爸強壓上床! 機警開視訊、尿遁求助保住貞潔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41歲吳姓男子在2016年中秋節要兒子邀約朋友到家裡開烤肉趴,卻以兜風藉口載兒子15歲女性朋友到旅館強押上床,所幸少女機警,開啟手機臉書Messenger語音即時通功能,讓朋友聽到她不斷喊叫「不要弄啦」報警處理,吳男兒子也打電話詢問2人怎麼還沒回來,吳男才罷手保住貞潔。

▲少女遭友爸強壓上床,機警開視訊、尿遁求助保住貞潔。(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案發當天少女被吳男兒子邀請參加烤肉聚會,沒想到卻只有她一個女生,後來因時間很晚,朋友們決定留宿吳男家,此時吳男卻說要帶少女去兜風,竟騎到一間賓館,起先少女以為是吳男家空間不夠,所以送她到旅館,結果吳男卻強押她上床,差點失身。少女控訴,吳男進入旅館房間後,就遭吳男強壓在床上強吻襲胸,儘管不停推開反抗,卻不敵對方力氣。並靈機一動開啟臉書Messenger語音即時通訊功能,邊喊「不要弄啦,白癡喔」,甚至藉口尿遁,以視訊向友人求助說「我快哭了」、「怎麼辦」、「我被朋友他爸...」、「不救我就來不及了」、「他壓我」...等。事後吳男兒子與友人,不斷打電話、傳訊給吳男詢問「為何還沒回家?」,最後吳男才罷手,對少女說:「不玩了、不玩了,我去載妳朋友過來」,隨後離去。

對此,吳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少女已跟家人說好在外過夜,原本打算住在他家,因家中空間不夠,才載少女到旅館住宿,若真的少女被猥褻,上廁所時怎麼不報警,反卻與朋友視訊,不合常理,不能因兩人獨處,就認定他犯行。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少女對於受害過程描述,毫無矛盾之處。其少女友人也證稱,少女在廁所時曾視訊求助,且一直在哭,加上少女與吳男初次認識,年齡差距極大,又無任何過節,沒有必要刻意以這種涉及自己名節之事誣陷吳男,採信少女指控,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9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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