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兒作證「爸爸有小三」 父氣到衝去學校賞耳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孟姓男子結婚十多年,因不滿妻子近年來經營直銷業不顧家、欠卡債等理由訴請離婚。對此,妻子則反控是丈夫有小三在先,就連就讀國中的兒子都可以作證「爸有小三」,不料,孟男卻因此跑到學校賞兒子耳光。法官審理後,認定夫妻婚姻破綻的過失在丈夫,判不准離婚。

打巴掌 賞耳光https://www.flickr.com/photos/timothytsuihin/3311470212/in/photolist-63C9J1-bvQ8pM-5mDG9-9ijsnM-9frSdx-77ce8C-aDTW89-bzRKjQ-dYzvFZ-dJgmBk-9euH88-6TWuF-8nafBB-5gM2Bn-ed2sWW-6xFak-9wCugf-49BAr8-

▲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攝影者Timothy Tsui, flickr CC License 

孟男指控,近年妻子經營直銷業,不顧家還四處借款、欠卡債,甚至要求把房子過戶還債,就連對公公也十分不敬,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兩人也分居多年,訴請離婚。

不過,孟妻卻反擊,夫妻失和的主因是丈夫外遇在先,跑去和情婦、私生子同住,且從來沒有說過一句道歉,痛批婚姻問題錯在丈夫,拒絕離婚,就連兒子都作證「爸爸有小三,我有看過」、「這些年都是媽媽照顧我」。

沒想到孟男得知兒子作證後,竟衝去學校賞兒子耳光教訓。對此,他強調是因兒子在學校闖禍才懲罰。法官審理後,認定夫妻婚姻破綻的過失在丈夫,妻子並沒有錯,判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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