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你不讓!擋鳴笛警車挨罰3600 駕駛辯:音響太大聲

記者彭柏勳/台北報導

去年3月台北市有民眾想不開試圖輕生,中正二分局員警獲報,騎機車並開啟警報器火速趕往現場,卻在師大路和金門街口遇到劉姓駕駛擋路。事後警方對他開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但劉男不服向法院提出告訴,辯稱說自己車內音響過大沒聽到,加上又有貨車擋住視線,但法官認為有違常理,駁回告訴。

▲黑色轎車未禮讓鳴笛警車。

有民眾企圖輕生,警方接獲報案一路鳴笛狂飆,路口車輛見狀紛紛停車,不過一輛黑色轎車從外車道竄出,踩足油門加速往前衝。叭叭叭震天響,但轎車駕駛聽不到直直往前開,就這麼擋在路口,騎著機車的員警就這麼被擋在台北市的師大路和金門街口。事後警方依法對這名擋路的劉姓駕駛開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但劉姓駕駛不服提出告訴。

▲警方表示,駕駛辯稱車內音樂太大聲,沒有聽到警車鳴笛。

中正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羅宗賢:「駕駛人在申訴的過程當中,在跟我們辯稱說,他在車子裡面因為音響過大,然後他沒有聽到警用機車的警備聲響。」

法官認為,其他車輛都有禮讓,唯獨劉姓駕駛辯稱左前方小貨車擋住視線,加上車內音響過大,認為有違常理駁回告訴。

▲民眾若是聽到鳴笛聲卻未禮讓,會依法被開罰3600元罰鍰及吊銷駕照。

其實警車上都會加裝警用小喇叭,遇上突發狀況打開鳴笛,駕駛人就得依法讓道,否則就要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硬性規定就是希望黃金時間不被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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