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化名「金漂泊」性侵女網友 事後還要求「我們在一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潘姓男子,在臉書上化名搭訕女網友,沒想到還大動淫念,藉著邀約女方北上參加友人飯局,趁機將女生帶往飯店強拍裸照,再威脅要散播裸照來恐嚇女子逼迫發生性關係,最後女方驗傷提告,潘男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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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資料照

檢警查出,潘男曾有竊盜前科,去年1月間,潘男在臉書上化名「金漂泊」,並認識了一名住在南部的女子,隨後邀請女方北上參加朋友飯局,女方答應後由潘男開車載往北上,先與潘男友人吃完飯後,又到北市中山區金碧輝煌酒店續攤,由於天色已晚,潘男帶她到附近薇閣汽車旅館過夜。

女方以為潘男為人正直,豈料一進旅館後,潘男藉酒壯膽,馬上對女生又抱又親,還強脫女方衣褲,女方抗拒並以盥洗為由躲進廁所,沒想到潘男竟尾隨進入,拿手機拍下女生裸照。隨後潘男威脅「如果沒有聽我的,就要把照片貼上網」,女生心生畏懼下,只能聽從對方指示,不僅幫潘男「打手槍」,還任他予取予求。

完事後女方偷偷向朋友求救,並在飯店的協助下離開,女子返家後越想越氣憤,傳訊息給潘男表示「在我不願意的情況下你就不該威脅我侵犯我」、「你這樣已經造成我的陰影了」,沒想到潘男竟回「下次不會了」、「乖」、「我們在一起吧」,讓她報警處理。

潘男應訊時承認有帶女方到旅館、親親抱抱、撫摸胸部等行為,但女方表示不要後,他就停止了,強調沒有發生性關係,還辯稱接到櫃檯打電話進來表示有男生要進房間,懷疑自己遭到仙人跳,才叫女生快離開。但檢方從驗傷報告中發現,女子子宮頸有出血,並從雙方手機訊息發現潘男涉有重嫌,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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