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法官!居無定所沒去教召 臨時工竟獲判無罪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市1名高姓男子,因先前並未收到教育召集令,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新竹地院審理時發現,高男在工地擔任臨時工,而且房東為了避稅,不讓他遷入戶籍,導致他無法收到教召令,法官認為,民眾因工作、求學或家庭等因素,未能實際居住在戶籍地者大有人在,因此諭知高男無罪。

據了解,高男為新竹後備指揮部所列管的後備軍人,但他從未居住在原本位於新竹市的戶籍地,檢方認為,高男為了避免被召集,竟未依戶籍法規定,將戶籍遷至實際居住處,亦未依規定將實際居所呈報給新竹後備指揮部或其他權責管理單位,導致新竹後備指揮部發送的教召令,無法送達到本人手上,高男自然也無法在2015年11月30日上午8 時至苗栗縣斗煥坪營區報到,遂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高男應訊時供稱,他平時都在工地工作,實際居所為出租雅房,房東不同意遷入戶籍,因此戶籍還留在新竹市,才未收到召集令,他也不清楚戶籍應呈報之規定;辯護律師亦表示,高男因工作關係,導致居住地不確定,亦常有房東不願房客遷入戶籍,高男並無意圖避免召集,而刻意未居住在戶籍地,或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居住地遷移一事。

法官認為,從台灣租賃實務來看,房東經常因為避稅而拒絕承租人遷入戶籍,加上高男從事土木工程,平時在工地打零工為業,居住地也不固定,這次教育召集時間僅有1日,對工作及生活之影響甚微,一般人應無甘冒刑事責任,而刻意遷離居住地,或不依規定申報實際居住地之理,以台灣目前社會現狀,因工作、求學或家庭等因素,未能實際居住於戶籍地者大有人在,因此諭知高男無罪。

教召,動員教育召集編成典禮_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高男因未前往教召被起訴,法官諭知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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