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主動脫光做愛還抽「事後菸」 竟告前男友性侵

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分手要乾脆,好聚好散!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和吳姓女子熱戀交往,但兩人交往1年後就分手,沒想到黃男不甘分手,竟在網路上公布吳女的裸照、性愛照,更嗆吳女「要跟妳沒完沒了」,吳女為了跟新男友交代,便提告他性侵、偷拍和恐嚇等罪,不過因影片中,吳女因主動脫光,甚至做愛完還在床邊悠閒的抽菸,法官審理後認定性侵、偷拍不起訴,而恐嚇部分判處黃男拘役100天,得易科罰金。

做愛、愛愛、性愛、嘿咻、約炮/Pixabay

吳女不滿前男友在網路上公布性愛照,怒告前男友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男分手後在家中使用「林騎苓」帳號名稱,在臉書上貼出吳女的清楚臉照和對話紀錄和裸照、性愛照,甚至在住處旁牆壁,張貼含有吳女照片的對話紀錄、噴漆辱罵「愛情騙子」,更傳簡訊恐嚇「我跟他單挑打到死,沒完沒了」等語。

吳女因為不停遭到騷擾,引起新交的男友質疑後,為了給個交代,便控告黃男性侵、偷拍和恐嚇等罪,不過檢方調查時發現,她在影片中和黃男熱情擁抱和深吻,也快速脫光衣物換裝,穿著性感內衣展示身材,2人打情罵俏,完事後還裸身坐在床邊悠閒的抽菸,一副幸福滿足的模樣,與一半性侵案件有極大的差距,甚至對著鏡頭微笑、比手勢等,不像是被偷拍,因此性侵和妨害秘密不起訴,但起訴恐嚇和妨害名譽。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確實多次在臉書以「壞女人」、「愛情騙子」及恐嚇吳女人身安全等,無法理性處理感情糾葛,反倒張貼性愛影音報復,損害他人名譽,合併判處拘役10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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