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等女友起色心…爆頭性侵小姊妹花 救援隊長獲判緩死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2016)年1月15日晚間,大陸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李強在路邊等待女友時,剛好看到一對16、14歲姊妹花,見兩人長相甜美、可愛,聶男忍不住起了色心,從車內拿出一把榔頭,一路尾隨兩人,接著趁四下無人之際動手敲昏她們並性侵得逞。遭爆頭的兩姊妹,最後不幸一死一重傷,而聶男於本月20日時遭大陸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緩期2年執行。

聶李強持榔頭爆頭性侵姊妹花/華商報

▲姊妹花慘遭聶李強爆頭攻擊並性侵得逞。(圖/翻攝自華商網)

綜合陸媒報導,陝西甘家寨有兩名分別16、14歲的姐妹花,於2016年1月15日時遭人發現頭破血流倒臥在路邊,且褲子明顯遭人拉扯下來過,疑似被人性侵。消息傳出震驚當地社會,家屬為了替兩個苦命的孩子討回公道,積極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並公布外,更發出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萬元)的懸賞金緝兇。

犯案的聶李強深知紙包不住火,於案發4天後主動到警局自首,坦承當日見兩姊妹長相清純可人,所以一時色慾薰心才會對她們動手,先是拿利器重擊頭部,接著再硬上兩人,最後再裝沒事回到基地受訓、吃飯應酬等。警方一查發現,聶李強本身是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因曾多次指揮救援有功,所以被大家封為「泰山」,沒想到人們眼中的「英雄」竟犯下駭人的性侵命案,讓警方直呼可怕、可惡!

聶李強持榔頭爆頭性侵姊妹花/華商報

▲聶李強坦承當日對兩姊妹起色心,才會犯下大錯。(圖/翻攝自華商網)

2016年底,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聶李強犯行重大、泯滅人性,最後宣判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聶男不服結果決定上訴。今年(2018)1月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聶李強在犯案5年內有強姦罪前科,但不改惡行,又犯下殺人、性侵案,其手段、惡性重大,因此最後依故意殺人罪判聶李強死刑,不過考量其親屬盡力賠償受害家屬,予以緩期2年執行、限制減刑。

聶李強持榔頭爆頭性侵姊妹花/華商報

▲擔任救援隊長的聶李強有性侵前科。(圖/翻攝自華商網)

對於這樣的結果,兩姊妹的家屬一致認為罪有應得,但強調內心的痛是無法彌補的,因為16歲的姊姊當時傷重不治,而經搶救活下來的14歲妹妹,則因腦部受創嚴重出現失憶、情緒不穩等狀況,經醫師鑑定,妹妹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八級。家屬透露,兩姊妹遭遇這樣的事情真的是他們一輩子的痛外,妹妹的醫療費用也很可觀,他們根本負擔不起,未來的生活幾乎是要被錢追著跑。

所幸許多熱心民眾得知這件憾事後紛紛願意伸出援手,陸續捐款給兩姊妹的家人,希望可以協助他們度過難關,雖然這些錢無法解決根本問題,但大家的善意讓家屬們相當感動,不斷謝謝這分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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