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女兒控父性侵180次 兒子一句話翻盤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父親被13歲女兒指控長期性侵,沒想到卻因為兒子一句話救了他!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父親自2011年起至前年8月止,長期趁夜晚性侵、猥褻她近180次,但新北地院審理時,和少女睡同房間的哥哥卻作證表示,從沒見過、也未察覺父親性侵妹妹,且少女到醫院檢驗也沒發現陳舊性裂傷,法官據此認定少女的父親罪證不足判無罪。仍可上訴。

性侵,被害人,角落哭,強制性交

▲父親被女兒指控性侵,卻因為兒子一句話救了他。(圖/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少女指控,父親自她2011年就讀國小一年級起,就常闖入她和哥哥的房間猥褻她的胸部,並從2014年開始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日,父親趁母親帶哥哥逛夜市,在家性侵她。事後她將此事告訴同學,老師輾轉得知才通報警方查辦,最後少女的父親被依對未成年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父親矢口否認,法院也考量若父親強制性交女兒高達96次,並且如女兒作證所稱當時「很痛」,處女膜應會有傷勢,但醫院卻查無任何陳舊傷。另加上女兒指證時間、事實較明確的2016年8月14日,警訊時女兒僅提及早上被父親猥褻,檢察官訊問時才又表示晚上有性侵,法院開庭又說性侵是早上,已有供述前後不一的情形。

其次,女兒所指稱遭到父猥褻、性侵近5年,但其不是跟哥哥同睡一張雙人床,就是上下鋪,而哥哥前來作證,卻表示從未撞見過父親性侵妹妹一事。且根據母親作證稱女兒從未提過此事,直到爆發前女兒跟父親互動也良好,法院考量父親雖未通過測謊,但測謊結果僅能做為補強證據,認為全案事證仍不足,才判父親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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