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3月!男大生哭「繳不出9萬」求緩刑 遭法官駁回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為了自身及用路人安全,提醒大家酒後不開車!新北市一名劉姓19歲男大生,欲慶祝休學提前入伍,與好友們暢飲一番,酒後卻騎車回家遭警方攔檢,現場酒測值達0.95毫克,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劉男哭訴沒錢繳罰金,還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新北地院2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不得上訴。

台中市警局酒測、酒駕取締/翻攝畫面

▲劉姓男大生酒後騎車,現場酒測值達0.95毫克。(圖/示意圖/資料照)

劉姓男大生為了慶祝休學入伍,與友人相約在永和某間KTV唱歌,翌日清晨,他騎機車送朋友回家,路上被警方攔查,測得酒測值高達0.95毫克,新北地院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劉男後來上訴求情,表示已認罪且有悔悟之意,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諭知緩刑。

劉男又表示自己沒錢繳罰金,且之後還要回到學校讀書,不過卻遭到法官駁回,根據判決指出,劉男為了方便卻不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且沒有錢可以繳罰金、退伍後要回到學校等理由,都不顯示支付義務而有所困難,因此認定執行原審宣告刑期無不當,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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