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報怨!社會局安置幼童遭虐 家屬同意保母易科罰金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高雄市1名3歲的賴姓幼童,因父母先後入監服刑,2年前由社會局交給金姓保母托育,未料她竟將賴童虐打成傷,還讓賴童從近50公分高度跌下床,導致智力發展恐受影響,賴童父親不願和解,僅同意給易科罰金機會,高雄地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等罪,合併判金女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前年7月底,高雄市社會局以每月24000元的價碼,將賴童交給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的金女全日托育,同年10月10日凌晨1時許,賴童突然手腳抽搐,送醫檢查後竟發現,身上還有不少瘀血擦傷,院方懷疑原因不單純,立刻通報社會局,賴童父親事後得知此事,憤而對金女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賴童下腹部、肚臍上方及下背部均有條狀瘀傷,約在就醫前10多天便已造成,懷疑是有人持東西毆打;再者,賴童床鋪周圍並未鋪設安全措施,金女還讓賴童睡在外側,僅用枕頭遮擋身體,導致賴童不慎跌下48公分高的床鋪,因此醫師診斷出有創傷性硬腦膜下血腫、硬腦膜下積水及雙側視網膜出血等傷勢,經進一步治療評估後,將會影響賴童智力、情緒及語言發展等情形。

金女應訊時坦承犯行,她因一時情緒失控,除推茶几去撞賴童外,還疏忽相關安全措施,法官根據醫院診斷證明,認定賴童身體有重大難治之傷害,審酌金女無前科素行,還罹患憂鬱症等精神疾病,金女當庭表達和解之意,賴童家屬雖然拒絕,但同意讓她易科罰金,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等罪,分別判4月及6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虐童-家暴-(示意圖)

▲賴童遭金女虐打成傷,智力發展恐受影響。(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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