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夭壽!隱瞞凶宅轉讓租約 包租公判刑加還款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劉姓男子,平時以出租套房為生,未料有女房客在屋內割頸自殺身亡,他便以210萬元的價碼,將套房出租權轉讓給王姓婦人,但他刻意隱瞞凶宅資料,王婦發現後氣憤提告,刑事部分法官依詐欺罪判劉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法官認定合約不成立,劉男必須返還210萬元權利金。

據了解,劉男是1名不折不扣的包租公,坐擁桃園市38間出租套房,孰料,2013年10月間,其中1間套房發生女房客割頸自殺事件,案發1個多月後,劉男遊說王婦接手經營該套房,王婦曾詢問該套房是否發生過變故,劉男遂隱瞞女房客自殺一事,甚至誆稱:「這裡很乾淨,沒有死過人。」,雙方便在2014年6月正式簽約,權利金為210萬元。

王婦事後發現,該套房曾發生過割頸自殺事件,憤而提出詐欺告訴,並請求返還權利金,劉男應訊時辯稱,當時女房客是送醫後才過世,並非在屋內當場死亡,因此不算是凶宅,法官認為這說法太過牽強,遂依詐欺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民事庭則認為,劉男隱匿凶宅資訊,導致王婦做出錯誤決定,同意承接出租經營權及設備所有權,除判決劉男應免除王婦承接所有權外,還必須歸還210萬元權利金。

桃園地院。(圖/擷取自Google地圖)

▲劉男隱瞞凶宅資訊,法官判他必須返還210萬元權利金。(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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