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國泰金蔡鎮宇名氣 他自稱「特助」詐財千萬判2年8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64歲的黃姓男子對外打著前國泰金控副董事長、寶豐隆集團董事長蔡鎮宇特助、私人投資顧問,可以「喬」到蔡鎮宇與新光金控吳東進等「金融大咖」一起投資名義,要求投資人先墊付投資款為由,詐騙1800多萬元,被依詐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痛批,黃男利用人性弱點,詐取財物,惡性非輕,日前將他判刑2年8月。可上訴。

▲黃男利用蔡鎮宇名氣,自稱特助詐財。(圖/資料照片)

檢方指控,自稱投資顧問的黃男,2009年間經友人介紹認識范姓商人。2015年范男因友人在大陸上海經營的「上海千秋餐飲集團」發生財務問題,與黃聯繫,欲找金主投資。黃佯稱,他「老闆」是前國泰金副董蔡鎮宇,有意投資或購入「上海千秋餐飲集團」,且已獲蔡同意一起投資,倘若范有意投資,願以相同金額出資。范男誤信,自1至4月匯396萬1756元給黃。

黃食髓知味,又於同年5月再向范佯稱,因處理「上海千秋餐飲集團」投資案過程,須先清償部分債務,但蔡鎮宇投資資金須1至2天作業時間,始能完成撥款,故請范代墊300萬。同一時間,黃另向「上海千秋餐飲集團」旗下「萬世千秋膳房」林姓財務顧問詐稱,他是蔡鎮宇私人投資顧問,蔡鎮宇對於該案很有興趣,也準備投資,倘若蔡鎮宇知悉有其他投資人一起投資,必定會加碼投資,且借款翌日即可返還,要求林男代墊,林遂被騙走600萬。

1個月後,黃再向范男訛稱,黃鎮宇及新光金控吳東進有意拿出一筆款項作為投資資金,並擬委託范男管理資金買賣股票,但蔡鎮宇希望范拿出兩成金額投入資金,范即自2015年6月至10月,交付黃661萬750元。事後,范、林2人聯繫,才知蔡鎮宇從未投資上海千秋餐飲集團,亦未代該集團清償債務,且黃一再拖延管理投資資金事宜,也不退款,始知受騙。

此外,黃男另於2015年8月向李姓業者表示,他是寶豐隆集團蔡鎮宇特助,蔡要購買位於新竹竹北、高雄2處案件,要請李做室內設計,去年2月以介紹2處建案為由,向李借60萬周轉,並簽立本票擔保,幾天後黃再向李誆稱,要到高雄發廚師薪水及貨款,再向李借5000元台幣及人民幣5000元,事後李因黃拒不返還,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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