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貪污案法官怎麼判都不對 法官建議:交給國民法官審理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為了讓人民對司法有信心,司法院端出國民法官制度,日前還特地在台北地院開模擬庭,模擬未來若是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整個流程;剛好年初監察委員陳師孟質疑法官辦綠不辦藍,引起法界相當大的抨擊。一名高院法官提出建議,指政治人物涉及貪污舞弊的案件,是最適合讓國民法官參與的案件,避免讓法官、檢察官捲入政治漩渦。

陳師孟_立院IVOD

▲監察委員陳師孟日前在立法院上接受審查。(圖/資料照/翻攝立院IVOD)

回顧今年初,陳師孟被提名監委後接受立院審查時表示,上任後會專辦政治性案件,專打追殺綠營、縱放藍營的法官;更指從法律見解來看,「陳水扁應該是沒貪污」。陳師孟認為,「過去台灣部分司法界殘害都是綠營的人,是他們辦綠不辦藍」。連番言論引發「這算不算恐嚇,算不算剝奪憲法對司法獨立的保障?」的質疑。

北院國民法官參審模擬法庭。 圖/記者林敬旻攝

▲台北地院日前舉行國民法官的模擬法庭。(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影)

法官邱忠義表示,在美國或英國,如果任何人事前、事中或事後,以強暴、脅迫、恐嚇、賄賂、詐騙、不法關說執法人員、證人、鑑定人、通譯、舉發義務人或其等家庭成員或對之為報復行為,絕對屬於犯罪,且有加重處罰。例如,美國聯邦法典第1512、1503、115條均有相關規定,以保護法庭不受政治力、非政治力的內部或外部干擾,如果是監察委員已屬官方干擾,就是一種干涉司法,包括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法曹等團體全都出來抗議,甚至連司法院長許宗力也站出來力挺法官,指司法院尊重監察權依憲法行使,但監察權如涉及審判核心事項,就有秋後算帳之嫌,期待監察權勿成為政治追殺工具!

北院國民法官參審模擬法庭,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 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在司改半年的記者會上,首度針對陳師孟的發言做出回應,他期待監察權勿成為政治追殺工具。(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影)

法官邱忠義表示,因為台灣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剛好司法院祭出「國民法官」制度,建議把政治案件交給國民法官,讓全國去論斷,才不會讓司法人員陷於永無寧日的輸迴中,避免有心人士以正義之名無限迴圈的公然干預司法。

高院法官邱忠義。記者潘千詩攝影

▲高院法官邱忠義建議,政治人物貪污案是最適合讓國民法官加入的案件。(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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