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超市偷草莓…店員求償3.7萬反被控詐欺!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北京石景山一名王姓大媽近日逛超市時,順手偷了好幾顆草莓,被超市店員要求賠償8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7000元),雖然她當下付款脫身,回家卻越想越不對勁,決定報警。案件經檢察院審查後,認定超市店員涉嫌敲詐,被依敲詐勒索罪移送法辦。

▲ 圖/pixabay

據陸媒報導,這名王姓大媽近日到超市購物時,偷了好幾顆草莓,卻被周姓店員抓包,要求她賠償10000元人民幣,否則就要報警,王女擔心家人知道,把身上帶的8000元全部給了周男。

報導指出,根據超市規定,偷竊或損壞物品最多只能求償物品價格的10倍,若偷竊者不願賠償,或是物品的價值過大,才須要通報警局。周男被捕後坦承,自己看準大媽愛面子,加上缺乏法律知識,才會把她當成「肥羊」敲詐,最後被依勒索敲詐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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