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已逝!大學女友畢業鬧失聯 他散布裸照被訴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7歲的詹姓男子,先前被大學同班的女同學小如(化名)指控,在學期間多次性侵得逞,畢業後又將她的裸照散布在網路上,詹男應訊時喊冤,當時兩人是班對,性行為純屬你情我願,畢業後小如拒絕聯繫,他才會將裸照PO網洩憤,檢方傳喚其他同學出庭作證,兩人確實從開學第2個月交往,並無詹男性侵的積極證據,僅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詹男,妨害性自主部分則不起訴。

小如應訊時表示,2014年9月間,詹男向她告白,她並未答應,詹男便說不在一起也能當朋友,隔沒幾週,詹男假借機會載她回家時,趁機將她壓制在沙發上,不顧她尖叫反抗,仍是硬上得逞,還將保險套和衛生紙帶走,她因為太過害怕,所以從未向他人提及此事,更別說打電話報警,詹男則以每週4到5次的頻率,脅迫她口交及性交。

小如姊姊則表示,她僅知道詹男是大學班代,沒聽妹妹提起過詹男,直到去年5月初,她發現妹妹有情緒低落、失眠等問題,追問之下始知妹妹被性侵,時間長達2年多,她進而鼓勵妹妹報案,並求助精神科。

詹男應訊時供稱,他與小如是同班同學,同時也是男女朋友,兩人交往時有發生性關係,但他都有經過女方同意;同班同學丁男也表示,開學2個月後,他就知道2人交往,平常上課及吃中餐都一起行動,相處就與一般情侶無異。

檢方認為,根據精神科門診就診紀錄,僅能確定小如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卻無從證明與詹男有關,驗傷報告也無法證明,詹男曾使用強制手段,或違反小如意願硬上得逞,因此予以詹男不起訴處分。

另外,2016年12月29日,詹男在網路散布小如裸照,事後同樣遭到小如提告,詹男則辯稱,2016年5月畢業後,小如拒絕再與他聯絡,才會將女生自拍的不雅照上傳網路,檢方認為詹男涉嫌重大,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偷拍、裸照、性侵、情色、性愛(示意圖)/pixabay

▲詹男散布大學女友裸照被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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