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遭判9年 林立凡求交保:當時19歲對法律無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9月間,台北市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為了排解夜店糾紛,遭幫派份子持棍棒、紅龍柱等武器圍毆殺害,事件一出震驚外界。案發兩年多後,檢警拘提全案第74名共犯林立凡,將林起訴,最後依殺人罪判決林10年10月徒刑,高等法院改判為9年徒刑。結果出爐後,林立凡認為判太重,直呼自己當時才19歲「對法律無知」。

▲圖/翻攝畫面

檢方指出,2014年9月間,劉芯彤跟曾威豪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消費時,和安管發生衝突後,竟找來幫派份子前往夜店討公道,員警薛貞國得知消息後,前往現場協助排解糾紛,不料,卻遭到眾人持紅龍柱、棍棒攻擊。

▲逝世員警薛貞國(圖/資料照)。

北院認定,林立凡可預見薛貞國被多人擊倒在地後,已無力閃躲、防禦,仍以毆打、腳踹、紅龍攻擊,造成其身亡,加上他案發後2年多才由警方拘提到案,「難認有坦然面對司法審判及執行之意」。事後,林立凡家屬以80萬元達成調解,一審以殺人罪重判林男10年10月,二審改判9年,但因經濟問題,賠償金額無力支付,林上訴最高法院並請求交保。

高等法院今日開庭時,林立凡表示,父親的身體不好,擔心一旦被抓去關,出來後「父親可能不在了」,同時也強調警方偵辦期間他未遭通緝,也沒有逃亡,事發後對此感到相當自責,於羈押期間也抄了很多心經給死者,希望能交保讓他外出賺錢,籌措賠償金。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