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隱私 內政部修法取消員警查水表勤務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家戶訪查」即將走入歷史!內政部於今(8)日部務會報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為保障人權與自由進行大幅翻修規定,未來員警不會再就防範危害事故等進行家戶訪查,轉而以為民服務為出發點,結合社區力量,提供社區治安相關問題等諮詢,藉由警民合作共同預防犯罪,建立警察新形象。

內政部長葉俊榮(右二)召開記者會花蓮災後重建。(圖/記者盧素梅攝)

▲內政部8日部務會報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家戶訪查」將走入歷史。(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內政部表示,隨著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改變,昔日員警挨家挨戶的訪查已無法有效達成掌控暫住、治安顧慮人口目的,且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內政部長葉俊榮對於保障人民隱私權相當重視,日前曾指示警政署從制度面根本檢討家戶訪查勤務,以犯罪預防為中心,以服務取代控制,不得再任意侵犯人民的隱私權。

內政部表示,警政署自105年12月起著手研修《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這次修正內容重視基本人權保障,為使員警執行訪查之目的與範圍更加明確,明定警勤區訪查目的為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3大任務。也明定警勤區員警應嚴格遵守誠信、比例與公平正義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強化對民眾人權的保障。

此外,這次修正也明確律定警勤區員警於訪查後所建立之資料,應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符合人權保障之精神;並導入社區警政之槪念,結合時下流行之社群網路、電子及平面媒體等載具,將治安狀況評估納入提供諮詢服務事項,以利社區治安維護。

內政部指出,警察執法是司法程序的「最上游」,也是實踐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前線」,這次修法在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基礎上,具有高度的價值與意義;加上導入犯罪預防情境策略及社區警政為民服務等槪念,有效提升見警率及活化警勤區制度,進而達成淨化及穩定轄區治安之目的。本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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