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龍教練將伙食費報營業支出 遭國稅局催繳一千多萬

記者雷明正/綜合報導

中日龍隊二軍打擊教練森野將彥在擔任選手期間,漏報金額4200萬圓,遭到名古屋國稅局調查。需補繳的稅金達到1800萬日圓。

名古屋巨蛋(圖/翻攝自推特)

▲中日龍主場名古屋巨蛋(圖/翻攝自推特)

由於日本職棒選手的收入被視為「個人事業主」的營業收入,選手所使用的用具、訓練費用、交通費、通話費、甚至和隊友吃飯都可以當成營業支出報稅。

而森野將彥將家裡的伙食費和治裝費也算進去報稅,包括全家出去野餐、住宅的管理費、出國旅行、甚至高級西裝、手表和女性的配飾都算進去。

森野將彥對國稅局主張,自己的伙食費會比較高,是因為要需要有比一般成人還要有2倍以上的營養;而出國旅遊是因為去夏威夷自主訓練,順便帶家人一起出國玩。

但是國稅局卻認為那部分並不是營業經費,森野將彥3年間總共漏報了4200萬,需補繳1800萬圓稅金。

對此球團表示,和稅務單位的理解雖然有所不同,但會遵循國稅局的命令乖乖繳稅。

某不願具名的日職關係人指出,基本上日本職棒選手收入都相當高,稅金的部分都會交給會計處理,將家裡的費用申報為營業支出相當正常。至於森野為什麼會被抓到?「只能說比較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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