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互飆五字經!法官:沒指名道姓不起訴 嬤泣法律護壞人

記者王韻筑、蔡駿琪、呂紹伯、林育鋒/新北報導

鄰居互槓,被罵五字經,沒想到蒐證提告,居然兩度不起訴!新北市一名詹姓阿嬤,因和鄰居不合吵架,對方飆罵五字經,通通都被錄了下來,但是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方卻以「沒有指名道姓」、無法辨識「在罵誰」兩度不起訴,經歷長時間跑法院,最後卻得不到正義,讓阿嬤哭著說「法律根本是在保護壞人」。

▲詹姓阿嬤哭訴,自己一把年紀,被鄰居辱罵,法律卻不起訴。

提告人詹姓阿嬤:「我接到這些信,我的心真的很難過,為什麼法律保護壞人,我這個老實人,被他們這樣罵,我很不甘心。」說到激動處,眼淚立刻流了下來,詹姓阿嬤好委屈,都一把年紀了,還被鄰居指著鼻子罵。

「你罵我,你再罵啊!」、「再來啊!再來啊!」、「講很大聲欸!」、「打電話叫警察來啊!」、「那是妳的不對!」兩戶人家在鐵門前你一句我一句互相叫囂,火氣好大,但都已經爬上公梯,遠方還傳來這句五字經「X你娘卡好」,就算關起門來還能清楚聽到對方瘋狂叫囂、連飆髒話,但蒐集資料提告公然侮辱,對方卻是不起訴處分。

▲兩戶人家在鐵門前吵架,甚至飆五字經。

提告人詹姓阿嬤:「法律怎麼改成這樣,法律都在保護壞人嗎?我拿到這張紙,真的是受不了,一直哭一直哭。」

吵架當下拿出手機錄影,還調出門口電眼佐證,但檢察官卻以對方沒指名道姓、監視器沒有聲音等理由不起訴 。律師徐立信:「基本上必須是要有收音功能的監視器,才有辦法還原事情的真相,如果沒有言語的惡害來通知,基本上是很難成罪的。」

▲律師強調,需要是有收音功能的監視器,才有辦法還原事情的真相,不然單有畫面很難成罪。

律師提醒,為了確保自身權益,人證、事證都是法庭上控告關鍵,但這回鄰居口出惡言,卻獲不起訴,看在阿嬤眼中,實在難吞下心中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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