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黑暗!老闆友挑長腿妹坐檯 強逼口交性侵幹部不理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簡姓男子,前年底到某家酒店消費時,藉著酒意對小姐襲胸、逼迫口交,並強脫內褲性侵得逞,由於簡男實在太醉,最後無法射精,還辱罵對方三字經,甚至表示:「要多少錢,我給妳!」,小姐哭著向員工及幹部求救,但眾人礙於簡男是老闆朋友,毫不理會其控訴,還要她繼續上班到隔天;法官考量雙方達成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判簡男2年徒刑,緩刑5年。

據了解,當天晚上9時許,簡男前往該酒店消費,挑選1名身材高挑、外型姣好的小愛(化名)坐檯,簡男幾杯黃湯下肚後,頓時起了色心,先朝小愛胸部一陣亂抓,再強行伸進對方裙底,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得逞;小愛明確告知店內禁止客人踰矩,但簡男不予理會,仍強脫其內褲性侵,小愛痛得崩潰大哭,並向服務生及樓管人員求救,但簡男仗著自己是酒店老闆友人,毫不畏懼對方控訴,眾人亦悶不吭聲。

小愛眼見求救無效,只好放棄抵抗,委屈自己配合簡男要求,先替對方進行口交,但簡男喝太多酒無法射精,隨即推倒小愛,再喝令她趴跪在地,好讓自己從後方性侵,過程中不斷辱罵三字經,甚至嗆出「要多少錢,我給妳,要帶妳出場!」等字句,小愛為求脫身假意答應,並趁著空檔逃離包廂,然後直接找幹部哭訴,未料對方僅安撫她的情緒,還以「今晚陪酒小姐不足」為由,命令她上到凌晨2點才能下班,小愛最後拖著疲憊身軀,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

簡男應訊時坦承不諱,加上小愛指證歷歷,以及醫院驗傷報告等證據,檢方認定犯行明確,遂將簡男依法起訴;法官考量,簡男並無任何前科,當庭深表悔意,因酒後一時衝動而犯案,難以認定是事先計畫所為,加上手段並非激烈暴力,事後也與對方達成和解,法官遂依強制性交罪判簡男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得向公庫支付20萬元。

性侵,撿屍,喝醉,做愛,性愛,性行為,性交(示意圖/Pixabay)

▲簡男酒後性侵酒店小姐得逞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