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王昊致死案聲請再審被駁 高檢署已提起抗告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毒蟲劉金龍7年前將2歲大的男童王昊凌虐致死,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定讞,順利逃過死刑。王昊姑姑王薇君認為,應該用殺人罪定罪,去年底聲請再審,高檢署年初依她所具理由和檢附的新證據「台大法醫研究所李俊億教授的鑑定報告」,主張劉男拖延將王昊送醫,有殺人故意聲請再審卻遭高院駁回。高檢署今(18)日證實,已於本周提起抗告,希望高院撤銷裁定。

2011年王昊遭母親同居人、毒蟲劉金龍,夥同3名毒友聯手以拔指甲、注射海洛因等方式被凌虐致死,引起社會震驚;一審將劉男判死,二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毒蟲劉金龍將同居女友的2歲小孩王昊凌虐致死。(圖/資料照片)

姑姑王薇君為了讓劉金龍等人用殺人罪判刑,長年奔走於司法機關,檢查總長曾提非常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去年11月,王薇君聲請再審,高檢署今年1月援引李俊億教授的鑑定報告,認為王昊到院前已死亡4到6小時,解剖時血液中毒品濃度超過一般成人耐受量,劉金龍等人可預見幼童施打毒品會致死,應用殺人罪受較重刑的判決,向高院聲請再審。

今年4月2日,高院認為,高檢署所提的鑑定報告,只是依照先前判決既有的資料重新評價,是對同一事證所形成的不同心證,不符合再審規定的「新事實、新證據」,況且本案是為被告不利益聲請再審,應受嚴格的法律限制,將聲請駁回。高檢署收到裁定書後,已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王昊姑姑王薇君,再審遭高院駁回。潘千詩攝影

▲王昊姑姑王薇君為了讓劉金龍等人以殺人罪判刑,長年在司法機關奔走。(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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