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成案 已超過萬人附議

去年6月菸稅調漲20元後,菸品均價每包漲到新台幣100元左右,癮君子多所抱怨,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建議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日前成案,已超過萬人附議。

菸,抽菸,香菸(圖/記者 林盈君攝)

▲廢菸品健康捐成案,超過萬人附議。(資料照/記者林盈君攝)

提案指出,從租稅公平與現代國家正常稅賦制度的角度來看,「捐」的存在是相當落伍且易造成弊端的制度。回顧臺灣半個多世紀以來的租稅制度,也有各種名目的「捐」,例如:教育捐、勞軍捐、國防捐等。原因在於捐之於稅,本來性質上就具有「附加性」與「臨時性」,並不符合憲法第19條的租稅法定主義原則。

署名為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的提議者,3月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提案,建議「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回歸現代國家正常稅制」。提案在4月21日超過5000人成案,主責機關需在6月21日前回應,目前附議人數甚至超過一萬人,顯見民眾對這個議題相當關注度。

提案者認為,台灣從2002年起開始針對各類菸品徵收菸品健康福利捐,但菸捐的租稅法定位階模糊以及補助浮濫、不夠公開透明等問題,使得長期以來菸捐的相關議題一直為人所詬病。提案者說,政府應落實關於租稅正義的改革方案,修改菸害防制法第4條,全面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以符合國庫統籌統支的現代國家正常稅制。

提案者解釋,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依據的是菸害防制法第4條,用途乍看之下似乎包山包海,功能十足,但實際上補助浮濫離譜,連國小學童齲齒防治、全國孕婦羊膜穿刺檢測、特定政黨候選人選舉文宣,以及所羅門群島的生產計劃也在補助之列。

提案者指出,之所以會有這麼多與「菸害防制」無關的用途,而後又引發種種弊端,完全是制度不良所導致。政府應依法徵稅,依據的應該是稅法,而不是菸害防制法。提案者重申,政府的租稅改革政策措施應符合租稅正義,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有其正當性。

目前菸品健康福利捐為每包菸20元,菸稅則為每包3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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