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判有罪 葉毓蘭要他入獄:關4個月別漏尿轉大人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判決無罪,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5)日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臉書喊話,建議馬英九「不要易科罰金,也不要上訴,就進去關四個月」。

馬英九結束庭訊發表聲明(2)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三中黨產案,27日再次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出庭應訊,傍晚馬英九離去前對外發表聲明,中途一度被路過民眾出聲干擾,馬英九轉頭朝聲源處望去。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7年4月27日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撤銷原判決,改判刑4月。(圖/中央社)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今二審改判有罪。判決出爐,葉毓蘭在臉書發文指,「最近看馬來西亞變天有感,當年馬哈迪為了打壓安華,可以用『雞姦』入罪,現在兩人合作,馬又準備交給安華」,馬英九與當年的安華無異。

葉毓蘭表示,「私心以為,馬英九就不要易科罰金,也不要上訴,就進去關四個月,千萬不要抖手漏尿。經此歷練,也可以轉大人了,2020再選總統!」

挺馬入獄。(圖/翻攝自葉毓蘭臉書)

▲葉毓蘭臉書發文挺馬入獄。(圖/翻攝自葉毓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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