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爭法草案三大倒退嚕 醫改會:難解醫糾死結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醫改會於日前公布針對醫糾病家最新調查,不到半數會找衛生局調處,這當中又有近6成對衛生局調處不滿意,更有高達62%對院內關懷不滿意。醫改會呼籲,行政院版本的「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倒退嚕,醫糾恐陷死結難解。

看病,流感,掛號,拿藥,急診(資料照/記者楊晴雯攝)

▲(資料照/記者楊晴雯攝)

醫改會表示,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5月9日首度逐條審查行政院版本的《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引起不少爭議,例如現行多元雙向試辦計畫中「調解前先送專業評析」、「45天內開調解會」、「醫法雙調委」等三大核心設計,都沒有明定入法。更令人擔心的是,103年上屆立委初審通過的條文,並沒有只限醫界團體才能承辦提供專業評析意見,這次卻綁標只限醫界才能做,排除法律專業或公益團體辦理資格,明顯「醫醫相護」,甚至可能淪為「醫醫相害」。

醫改會指出,現行多元雙向試辦計畫是由中央補助地方衛生局「專業評析」、「醫法雙調委」之費用,但政院版草案卻是要求未來新法上路後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買單,負擔各縣市調解會所需經費,部分縣市恐因資源不足而嚴重影響調解品質,甚至出現一國多制、城鄉落差、同國不同命等亂象。

醫改會說,政府早在102年就開始補助設置院內關懷小組,目前僅剩下6%的小醫院還沒設立。但政院版草案卻貼心地替醫院老闆著想,大開倒車把生產救濟條例規定醫院都應設關懷小組,改成未來百床以上醫院才須設置。

醫改會強調,過去醫糾的處理,最令人詬病的在於醫院把責任都推給個別醫護人員,讓他們承受極大的身心與經濟壓力。然而,政院版不但繼續讓醫護人員做為醫糾調解的主體,也沒要求醫院要對涉及醫糾的醫護提供關懷與員工協助方案,更沒保障坦承檢討錯誤及通報醫療事故的基層醫護可免於究責處分。

醫改會表示,既然要新立一個法,《醫爭法》就不應比現有的多元雙向調解、生產救濟的機制還落後,籲請立委逐條嚴審把關,防止法案倒退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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