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澎湖鬼蝠魟脫困回大海 陳其邁連夜打電話並提醒這些事情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澎湖縣鎖港漁港昨(21)日晚間傳出一隻重達600公斤的鬼蝠魟受困,且船家一度想將鬼蝠魟捕撈上岸,對此,熱愛潛水、長期關注海洋生態的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提醒,我國有針對鬼蝠魟物種保育及管理要點,若捕獲應通報,以免受罰。

鬼蝠魟圖/漁業署

▲圖/漁業署

陳其邁在今(22)天凌晨於臉書發文寫道,「鬼蝠魟游回大海了!」他說,凌晨00:30,他的臉書有好幾位熱心的臉友,告知在澎湖有一條鬼蝠魟被漁民捕獲,並當下向四周發現的民眾開價才願意把魚放走。為此,他連夜致電澎湖縣農漁局陳高樑局長。「經過連繫,陳局長後來回覆表示已有民眾價購珍貴的鬼蝠魟,並往外海放生,游回屬於他的故鄉。」

漁船捕鬼蝠魟網友求救/翻攝爆料公社

▲鬼蝠魟被捕消息在網路上瘋傳。(圖/翻攝爆料公社)

陳其邁說,要特別向漁民朋友呼籲,鬼蝠魟因具有生殖週期長、成長緩慢之特性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在100年將此兩種鬼蝠魟於瀕危物種紅皮書(Red list)中列為易危(Vulnerable,VU)物種。為永續利用鬼蝠魟漁業資源,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又稱華盛頓公約;CITES)於102年6月將鬼蝠魟納入附錄二(AppendixΠ)貿易管制物種,以掌握、管制及追蹤其進出口量及進出口國家資訊。

陳其邁指出,我國亦有針對鬼蝠魟物種之保育及管理要點,另為掌握我國鬼蝠魟之資源狀況,農委會於105年5月24日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並於7月1日正式實施。捕獲者須於返港後一日內向當地直轄市、縣(是)政府漁業主管單位、農委會漁業署以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

且須留置魚體二十四小時,供農委會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

請捕獲漁民特別留意,未盡通報義務,或留置魚體二十四小時供本會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六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祝福這隻鬼蝠魟平安,也感謝大家對於海洋環境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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