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瞎理由!妻不主動要求嘿咻 他想離婚被判敗訴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曾姓男子,與妻子結婚逾20年,卻指控對方未曾主動要求行房,導致雙方已10年未同床共枕,他亦在去年6月間離家;曾男認為,妻子長期對他精神虐待,等於是情緒勒索,因此訴請離婚;曾妻則反控,丈夫長期外遇,婚姻關係名存實亡是對方所造成,台中地院認為,曾男未能舉證妻子對他虐待一事,遂判兩人不准離婚。

曾男指控,長年以來,夫妻間性生活並不協調,雙方互動僅限於生活費及女兒教育問題,他之所以選擇維持婚姻,先前是不希望子女受到影響,但妻子幫忙顧店時態度消極,還時常放空城,導致客源不斷流失,加上妻子10年內北上探望公婆次數低於5次,才會狠下心決定離婚。

曾妻反駁,她之前就發現丈夫與藥廠女業務員過從甚密,兩人曾在一起7、8年,而後丈夫又在外結交有夫之婦,兩人關係曖昧,而且男女間生理、心理等需求不同,因此夫妻行房的方式、時間及次數,雙方認定上自然也不同,性生活不協調一事,不應全歸責於她。

法官認為,曾男無法舉證妻子對她施以不堪同居之虐待,雙方也無其他較重或相同責任的婚姻破綻事由,鼓勵兩人應相互扶持,共同面對婚姻問題,並尋求必要協助,因此判兩人不能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吵架,夫妻,情侶,離婚圖/翻攝自pixabay

▲曾男以妻子不主動要求行房為由訴請離婚被判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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