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高薪當家庭主婦!夫承諾養家卻跳票 向妻求償1千萬

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結婚後赴大陸工作,所得都匯給台灣妻子管用,然而他卻控訴妻子5年內擅自提領帳戶約1千萬元,要求交代金錢流向並催討,認為夫妻倆信賴感已蕩然無存;但妻卻聲稱丈夫從未對帳戶有任何限制,花費也僅是生活開銷,法官認為林男無法證明雙方間有過提領金額用途約定授權,也無法舉證妻逾越授權情事,因此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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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夫妻倆在大陸認識,2003年返台結婚,隔年兩名子女出生後,林男又返回大陸工作,留下2帳戶存摺給妻保管使用,2009年夫妻間出現裂痕,夫將帳戶回收,2016年訴請離婚遭駁回,林妻表示,她原先在大陸有高薪工作,但丈夫承諾會負擔家庭開銷,她才決心辭去工作結婚待產,而丈夫也從未對她開銷用途有過限制,「概括授權」讓她使用存款,包含日常生活開銷,而她支付扶養子女費用、幼稚園學費、才藝班、保險、購買家電等等,並未有逾越授權。

林妻說,丈夫月薪20萬元,收入優渥,家庭消費自然比一般家庭高,除了農曆年和繳學費月份會特別有較高額支出外,有時當月提領金額還未超過6萬元。台中地院考量林男返國期間,都能夠持卡查詢提領項目,若妻有逾越授權提款情事,能馬上發現,認為林男無法舉證,判他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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